公眾地方係任何人有權出入嘅範圍,可以係露天或者室內,公眾地方嘅範圍唔包括所私人地方、官地。
室內公眾地方,定義為任何人士有權入去或者獲准入去嘅地方,不論使唔使畀錢。
露天公眾地方,定義為公眾嘅街、公眾碼頭、公園。
「公眾地方」、「公眾場所」(public place)指:
註:以上係譯文,以英文原文作準。原文:Cap 1 s 3 Interpretation of words and expressions,Laws of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