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篇文講有關城邦嘅政治概念。想搵古希臘城邦(Polis)嘅話,請睇城邦 (希臘)

城邦英文City-state)通常指一個獨自擁有主權或者實行緊自治城市。歷史上嘅城邦通常係一個大文化圈嘅一部份,好似古希臘城邦雅典斯巴達迦南腓尼基城邦、中部美洲瑪雅城邦、絲綢之路上嘅小國同意大利城邦,包括佛羅倫斯威尼斯之類。中國周朝實行嘅封建制度,分封畀一啲諸侯國嘅土地,有時都叫做城邦。

歐洲史上有兩個重要嘅城邦時期—古希臘嘅城邦同文藝復興時期嘅意大利城邦,係而家歐洲嘅文明嘅發源地。不過,呢啲文明嘅城邦通常只係存在咗好短嘅時間,因為佢哋嘅土地同實力都唔夠抵抗周圍嘅敵人。所以,呢啲小區域組織喺鬆散嘅地理同文化個體入面共存,成為大國建立穩固勢力嘅障礙。所以,佢哋最終都融入咗更大嘅社會體系、以至於民族國家[1]

目前世界上只有新加坡摩納哥梵蒂岡符合城邦嘅傳統定義。一啲亦有對實行高度自治嘅城邦行使主權,比如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英國嘅百慕達直布羅陀、同埋美國華盛頓特區

參考 編輯

  1. Sri Aurobindo, Ideal of Human Unity,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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