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 (香港)

(由廉記跳轉過嚟)

廉政公署英文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簡稱:ICAC),俗稱「老廉」,係香港一個專門打擊貪污嘅獨立執法機構,響1974年2月14號成立,香港主權移交前全名叫做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直至到公署成立,香港政府部門貪污問題好嚴重,尤其係負責執法嘅警隊至嚴重,根本無部門可以對抗貪風,因此當時香港總督麥理浩先至會建立廉政公署。直接用港督個名同權來打擊貪污。

喺香港島金鐘美利道停車場大廈入面嘅香港廉政公署各個部門
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大樓

未有公署之前,警隊都曾經有一個反貪污小組,但係鑑於警隊貪污嚴重,如果對某人作出調查,有機會連調查員自己亦會被揪出嚟,因此佢嘅效力實際上只係好細。而事實上,唔少警員亦因為各種原因而被逼對貪污妥協,加入行賄受賄嘅行列。

廉政公署成立初時,民眾本來對廉署冇任何期望,事關過去政府有關反貪污嘅行動都係以失敗告終。但係呢次成立廉政公署,由於係直接向港督負責,因此喺行動上得到唔少方便,以致好快就喺民間建立聲譽同埋威信。但初期對於警隊嘅調查,由於牽連甚廣,令到警隊內人心惶惶,最終引起警員嘅不滿,因此當時廉署人員成日同警員發生衝突。及後宣佈喺1977年以前貪污較輕嘅可以獲得特赦,衝突先至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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