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仗(又叫正義戰爭)係一種打仗倫理原則(Doctrine of military ethics),指合乎各方面道德要求嘅;場仗可以係內戰,亦可以係抵抗或者防守。道德要求可以分做「參與」同埋「行為」兩方面,不過近年有提出「停打」嘅道德要求。正義仗嘅元素最先由歐洲神學家哲學家提出。

正義戰爭理論指嘅,係對打仗道德有廣泛嘅要求,唔單止係要切實可行,而且係要有必要嘅。

要求內容 編輯

傳統正義仗嘅道德要求包括參與(Jus ad bellum)同埋行為(Jus in bello[1]。唔同學者對要求嘅內容,多少都有啲出入,其中馬丁田納西大學網上嘅哲學百科全書[2]史丹福大學嘅哲學百科全書[3]對呢樣嘢都有唔少嘅修編。

參與要求 編輯

以下嘅要求好少有爭議:

  • 正義原因:打仗嘅目的涉及一樣需要糾正嘅重大問題;以現代嘅標準,通常都包括:強制人道救援、截停嚴重嘅人權侵犯、俾人打嘅時候還拖、或者幫其他國家還拖等等;
  • 正當動機:參戰者嘅打仗動機必須同正義原因相符;
  • 合法政府:參戰者必須要係一個合法政府;以現代嘅標準,一定要係一個會普遍咁保護國民嘅人權,而且會肯承擔國際義務嘅民主政府;
  • 大局比例:參戰者必須有理由相信,打仗嘅公益或者正義原因(例如糾正重大過正、救援、保衛國家等等)一定要係等同或者大過打仗嘅傷害(例如死傷、設施損毀等等);
  • 最後選擇:參戰者必須有理由相信,其他選擇都唔可行或者唔會有意義(例如試過唔同方式嘅談判,但係點講都係嘥氣);
  • 合理勝算:參戰者必須有合理機會達到目的,否則就應該完全唔好開打,或者即刻投降

以下嘅要求幾有爭議:

  • 比較正義:認為參戰者受到嘅唔公義嘅程度,一定要係高過其他各方,先至合乎「比較正義」嘅要求

打仗行為 編輯

一般嚟講,打仗行為係要有規限:

  • 比例原則:喺攻擊有平民或平民財產嘅軍事目標嘅時候,攻擊者要有合理理由相信連帶平民傷害唔會遠遠超過軍事目標嘅重要性。
  • 針對敵軍:參戰者必須針對敵軍而唔係針對平民作出攻擊,「無差別」嘅武器唔可以用,而且重要喺切實可行嘅情況下,盡量減少附近平民嘅傷害。
  • 詭計:唔可以當對方遵守緊戰爭法嘅時候,利用時機嚟做詭計而得益,例如:
    • 假扮平民,跟住扮到好似敵人造成咗平民死傷咁
    • 着住敵人或者中立部隊(例如紅十字會)嘅軍服,跟住強迫捉到嘅敵人或者中立人員幫自己打仗

有少部分人(包括緬因大學地質學助理教授 Davida E. Kellogg)主張游擊戰術模糊咗平民同戰鬥人員,一樣唔可以接受,而且應該睇成做戰爭罪行[4]

戰後收拾 編輯

喺近年,有哲學家建議,將戰後收拾加入做「正義」嘅條件一部分。呢個部分針對打完仗之後點樣擺平(Jus post bellum),可以包括和約、交換返戰俘賠錢、同埋重建。Brian Orend 提出以下嘅原則:

  • 正當理由停戰:可以有兩個正當嘅停仗理由
    • 冇辦法喺唔濫用武力之下,攞到原有嘅參戰目標
    • 對手肯開始和談同埋接受原有嘅參戰目標
  • 正當動機:各方要真誠接受停戰條件。停戰唔係策略性停火,唔可以反口報復。
  • 合理條件:和議條件必須同原有參戰目標相應,唔可以吞併戰敗國,但禁止戰敗國返回國際社會
  • 簽定公告:各方必需由合法政府簽署和議並公告
  • 針對懲罰:戰勝國對於戰犯嘅審訊同懲罰應侷限於敵方直接干犯罪行嘅人,平民唔應該受到懲罰,無犯罪(包括一般犯罪,例如強姦,而唔只限於戰爭犯罪)嘅戰俘應被放走。

其他嘅「戰後收拾」有時亦都會包括埋戰敗國嘅重建(例如人權教育、制度重建同埋經濟重建等等)。

概念史 編輯

歐洲 編輯

古典時代嘅哲學家,例如亞里士多德西塞羅聖奧古斯丁同埋阿奎那都寫書提到打扙需要乜嘢道德理由[3],又或者打仗係唔係完全唔合乎道德,但都好唔完整。到十七世紀,格老秀斯Hugo Grotius)先至將每一個打仗嘅道德理由編好,令道德決定嘅條件相當全面。雖然後世喺理解同實施上會出現好多分歧,但係啲規矩粗略上都無乜點變。

喺《亞里士多德倫理》第 10 書第 1177b 節(喺維基文庫第 VII 章),亞里士多德提出,大家只要都係根據每一種美德(Practical Virtues)去施政,包括打仗,咁樣個結果就都會變得又偉大又光榮。佢嘅睇法係講緊一般嘅政策制訂,並冇指定係針對講打仗,但係佢只係睇打仗為政府嘅其中一種常見行為,冇乜特別需要提。

西塞羅嘅《De Officiis[5](意思:論責任)講咗啲戰爭倫理嘅要求,例如 a) 一定要談判失敗先可以打仗[6]、b) 要提出要求同打仗警告[7]、c) 要有正義理由同正當動機[8]等等。西塞羅嘅作品對日後嘅天主教會有相當大嘅影響力。

阿奎那寫嘅《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對正義仗嘅條件開始有雛形,喺第2書第2部「論智德與義德」(Treatise on the theological virtues)第 40 問入面[9],將正當發動戰爭嘅具體條件分做:

  • 依合法政府嘅權力(當時嘅合法政府係王朝,權力係神授嘅)
  • 正當理由:對方嘅犯錯係足以被懲罰
  • 正當動機:打扙嘅用心係行善同埋行愛而唔係另有所圖,引用聖奧古斯「The passion for inflicting harm....

阿奎那嘅理由有唔少都係嚟自聖奧古斯丁嘅書攞出嚟,分別係《Contra Faustum Manichaeum》(Answer to Faustus, a Manichean[10],《Quaestiones in Heptateuchum》(Questions on the Heptateuch)同埋其他書信。

身處喺八十年戰爭年代嘅慘烈,格老秀斯係其中最早有系統咁用世俗嘅方式,嚟檢視打仗嘅道德基礎。佢喺坐監期間寫咗本《De jure belli ac pacis》(On the Law of War and Peace),喺1625年出版,成為咗近代國際法嘅基礎。除咗有喺開打嘅道德要求之外,亦加入打仗期間嘅行為規範,例如尊重中立軍團,人道對待戰俘等等,係過去正義戰爭理論中創新嘅。

儒家 編輯

「《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出自《孟子·盡心下》,當中嘅「義」係指「諸侯唔可以互打」,而唔係指實際打仗理由本身。考慮到孔子《論語》「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征伐好明顯都指天子嘅權力。

呢個講法雖然同依家「合法政府」嘅要求差唔多(古代中國或者可以將“賢君”作為合法政府),但係呢個「義戰」並冇實質打仗嘅道德內容,同「正義戰爭」完全係兩樣嘢。

爭議 編輯

其它選擇 編輯

有啲主流哲學家同政治學家並唔贊同由一系列嘅道德原則,去決定打仗啱唔啱呢個做法。如果係咁,就可以有以下嘅其它選擇:

  • 現實政治:認為國家嘅行為(特別係外交同軍事)係由自身利益,而唔係由道德原則,嚟支配
  • 和平主義:認為喺無論任何環境,不論自身利益或者道德考量係點樣,打仗都係一種唔道德或者唔實際嘅行為

內戰 編輯

正義戰爭理論一般要求參戰者必須要係合法政府,即係尊重國民人權嘅民主政府,而且一般都係需要有外交承認。所以,喺革命或者內戰嘅情況下,就冇可能每一邊都合乎正義戰爭嘅條件。但係,如果現任政府同樣唔屬於做合法政府,咁樣正義戰爭嘅理論就純粹要求所有人都唔可以開打,而唔係單單針對革命者方面。

喺打仗以外,有人支持應該先用非暴力抗爭嘅手段,包括公民抗命示威、同埋喺政治同濟上唔合作(例如唔交稅)等等,嚟達到目的。

正義戰爭論者 編輯

正義戰爭理論喺當代有唔少支持,所以唔列出。

  • 西塞羅,Cicero (106 BC-43 BC)
  • 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 (354-430)
  • 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
  • Stanislaw of Skarbimierz (1360-1431)
  • Francisco de Vitoria (1492-1546)
  • Francisco Suarez (1548-1617)
  • 格老秀斯,Hugo Grotius (1583-1645)
  • Baron von Pufendorf (1632-1694)
  • Emerich de Vattel (1714-1767)
  •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
  • 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
  • Paul Tillich (1886-1965)
  • George Barry O'Toole (1886-1944)
  • Reinhold Niebuhr (1892-1971)
  • H. Richard Niebuhr (1894-1962)

睇埋 編輯

參攷 編輯

  1. 解釋 Jus ad bellumJus in bello,紅十字會網站(英文),2009年1月10日睇
  2. http://www.iep.utm.edu/j/justwar.htm(英文),2009年1月10日睇
  3. 3.0 3.1 "Just War Theory",史丹福大學哲學百科全書(英文),2009年1月10日睇
  4. "GUERRILLA WARFARE - WHEN TAKING CARE OF YOUR MEN LEADS TO WAR CRIMES",Davida E. Kellogg 寫,2009年1月10日睇
  5. De Officiis(英文)2009年1月10日睇
  6. De Officiis 第34段
  7. De Officiis 第36段
  8. De Officiis 第38段
  9. 神學大全第2書第2部第40問(英文),亦見神學大全第2書第2部第40問 互聯網檔案館歸檔,歸檔日期2002年2月12號,.(英文),2009年1月10日睇
  10. Answer to Faustus, a Manichean,2009年1月10日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