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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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學本來係儒學,由周敦頤所創,發展橫跨宋明兩代,研究人士中不乏來自日本韓國。宋明理學主要係結合道教同佛家,重新演繹儒家思想。由當初嘅天道觀發展成二程嘅本性論,再衍生象山派嘅心性論。所以原名為道學嘅宋明理學,又叫做心學同理學。
自魏晉南北朝,佛教傳入,玄學日盛,時刻挑戰儒學理論體系。隨住宋朝重文輕武,文人地位日高。農業同印刷技術提升嘅同時,朝廷又唔阻止土地兼併,社會貧富懸殊加劇,怨氣日深。古文運動興起,鼓勵文人報效社會,加上異族入侵,促使文人重建維繫社會嘅思想體系。
北宋初期,歐陽修曾建議復興儒道,以保治理之道。周敦頤《通書˙志學》所謂「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就係敦促管治人才要外王內聖,兩者並重。其後,慎獨之學探討天命同人性嘅關係,以《易經》嘅「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解釋點樣天人合一,慢慢演變成三大主流。
其一係以周濂溪、張橫渠為首嘅氣本論,屬唯物論。其二係以程顥、程頤為首嘅理本論,屬客觀唯心論。最後就係以陸象山、王陽明為首嘅心本論,屬主觀唯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