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英文insurance,又叫燕梳)係投保人通過繳交保費,將風險轉移到承保人或保險公司嘅方式。保險公司會對風險招致嘅損失作出金錢賠償。

保險原理 編輯

保險嘅作用係管理風險。當你投保之後,等於將部分財務風險轉移畀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同類風險嘅投保人嘅少額保費集埋一齊,利用佢去賠俾面對損失嘅投保人。[1]如果冇投保,當事人就需要自行承擔財務風險。喺財務計劃之中加入保險安排,對於保障自己、家人同個人資產,以至防範各種風險都非常重要。

購買保險之後,就會成為投保人,亦可能係受保人。要向保險公司畀一筆叫做「保費」嘅錢,作為要求保險公司幫你承擔風險嘅代價。若果遇到屬於承包範圍嘅事故,就可以提出索償[2]

保險種類 編輯

香港 編輯

個人保險
  • 人壽保險:受保人死咗之後提供一次性或定期賠償,以照應屋企人嘅財務需要。
  • 醫療保險:受保人需要醫療服務嘅時候,賠償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
  • 危疾保險:受保人確診患上保單承保嘅危疾嘅時候,提供一次性賠償。
  • 意外保險:受保人因為受保事故而死亡、受傷或傷殘嘅情況下提供賠償,同埋喺受保人受傷後之賠償佢嘅醫療費用。
  • 家居保險:呢類保險通常同家居財物保險同其他保險相結合。當受保人屋企嘅財物受損壞嘅時候,家居財物保險將會提供賠償。
  • 汽車保險:唔同類型嘅汽車保險可以為汽車同第三者損失或損害提供保障。根據香港法例規定,車主一定要買第三者傷亡責任保險。
  • 旅遊保險:喺出外旅遊嘅時候,旅遊保單將就受保事故為受保人同佢嘅個人財物提供保障。
商業保險
  • 商用汽車保險:商用車輛車主一定要買法定保險,適用於貨車、貨櫃車、旅遊車、的士同小巴等,以保障車主同駕駛人士由於疏忽而導致他人受傷嘅法律責任。
  • 勞工保險: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一定要有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喺條例同普通法方嘅的法律責任,否則唔可以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無論僱員嘅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
  • 公眾責任保險:主要係保障受保人因為業務、舉辦活動或日常生活中對社會公眾利益造成損害應承擔嘅法律賠償責任。例如對住宅樓宇、游泳池、健身室、學校、教堂、醫院等各種固定場所同規定區域範圍內嘅公眾責任,亦可以為單一事件例如演唱會、宣傳會、展覽會、運動比賽等。
  • 建設同物件保險:保障物業嘅財產同存貨,例如因為火燭、水浸、爆炸、盜竊等導致嘅損失。

參考 編輯

  1. "Lesson 101 - Insurance Fundamentals". California Attending Physicians. 喺2023-10-26搵到.(英文)
  2. . . 喺2018-06-24搵到.

出面網頁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