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大火英文Great Fire of London)係英國倫敦史上最大劑嘅火災,火勢由9月2號星期日開始蔓延,至9月5號星期三先至熄[1]。場火燒咗不列顛尼亞城牆內嘅中世紀倫敦市建築,重直逼貴族勢力範圍西敏市查理斯二世白廳宮(Palace of Whitehall)同埋好多近郊貧民區,好彩及時受到控制。場火損失包括一萬三仟兩佰戶住宅、八十七座教區教堂、聖保羅大教堂以及多數市政府建築,估計成座城八萬人口之中嘅七萬居民無家可歸。實際死亡人數不可考究,傳統上推測傷亡好細,紀錄上亦只得六人證實死於場火。不過,近年有觀點挑戰呢個數字,認為貧民同中產階級嘅死亡人數並冇計,而且大火可能燒晒受害者條屍,令到冇留低易認出嘅遺體。

倫敦大火嘅局部畫作,作者不明。畫中描繪9月4號星期二自倫敦塔碼頭附近船隻所見嘅火勢,倫敦塔喺畫面右方,左邊係倫敦鐵橋,遠方係聖約翰大教堂,俾高竄嘅火舌環繞。

1666年9月2號星期日凌晨一點左右,倫敦市布甸里(Pudding Lane)有一間麵包舖失火。一陣大風將火好快吹過幾條木屋嘅窄巷,然後又吹入咗去泰晤士河北岸嘅一啲倉庫。大火燒咗整個城,燒足四日,包括八十七間教堂、四十四間公司以及成萬三間民房盡毀,當時歐洲最大城市倫敦大約六分之一嘅建築燒咗。後來起火點布甸里附近立咗一個紀念碑,高 61.5 公尺,一共有三佰一十一級,頂頭係火樣裝飾包住個圓波,係英國天文學家同建築師基斯杜化雲(Sir Christopher Wren)設計嘅,重建工程由基斯杜化雲主導,五十四間教堂中有五十一間係佢重新設計嘅,包括聖保羅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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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日期皆依據儒略曆而定。注意:喺記載英國史時,普遍以事件當時嘅年代日期為主。任何介乎1月1號至3月25號之間嘅日期,依據年份唔同,有特定轉換為新曆日期嘅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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