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抗命係指公民因為唔妥政府而專登唔遵守一啲法律或者政府指令,雖然係犯咗法,但多數都係和平同埋唔暴力,譬如唔去交稅。
公民抗命呢個概念首先由美國哲學家梭羅喺1849年提出,而近代美國哲學家羅爾斯亦對公民抗命做過深入嘅表述。
公民抗命出名事例包括印度嘅甘地、美國嘅馬丁路德金、南非嘅曼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