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地
分配地(英文:allotment ),係一種歐洲(尤其係英國)好流行嘅社區農場形式,通常係由政府以成本價分配俾當地居民嘅一塊地,用嚟俾個人做耕種、非商業園藝用途,用嚟種植農作物嚟食,通常係一塊唔係喺自己屋企嘅廚房花園。呢類地皮係政府或者社區將一塊大嘅地,細分成幾個或者可以多達幾百個細嘅土地,然後分配俾想自己種嘢嘅個人或者家庭。分配地喺英國比較流行嘅原因係英國相對於其他歐美國家,住大廈單位(apartment)嘅人比較多,即使係住排屋(Terraced house)佢哋既花園都比較細,當佢哋想自己種菜嘅話,就只能夠另外搵地方,而地方政府為咗順應民意,滿足居民嘅需求,就將部分土地用輪候嘅方式,分配俾居民。
分配地係居民自己耕種自己分配到嘅地,同其他社區花園(community garden)形式唔同,社區花園係成個社區嘅一班人集體照顧同一塊地[1]。
喺啲唔用「分配地」呢個詞嘅國家,例如美國,佢哋所謂「社區花園」,好可能係指兩種完全唔同嘅農場模式:個別嘅小型種植地,或者由一班人集體種植嘅一大塊地。
分配地有時亦都會叫做「勝利花園」(Victory gardens),特別係當嗰個社區花園可以追溯到第一次或者第二次世界大戰嘅時候。喺戰爭期間,歐美(尤其係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都推行「勝利花園」,鼓勵啲居民喺私人住宅嘅花園同埋公園種菜,呢啲花園又叫做「戰爭花園」(war gardens)、「防禦菜田」(food gardens for defense)用嚟減輕打仗時嘅食品供給壓力。
個別分配地嘅大細通常係適合一個家庭嘅需要,而通常塊地會有一個用嚟放工具同避雨嘅棚屋,喺特殊嘅情況之下,尤其係私人嘅分配地,甚至有一個用嚟做夏天或者週末住嘅屋仔。 有時分配地嘅個別種植者會組織成一個協會,呢個協會會向一個可能係公共、私人或教會實體嘅業主租用或者授權一塊地,而呢個業主通常會規定啲地只可以用嚟做種植(即係種菜、生果或者花),但係唔可以當做永久住所用途,通常土地用途分區(Zoning)規則亦都有呢啲要求。分配地嘅種植者通常要向協會交少少會費,同埋要遵守相應嘅章程同細則。但係,會員資格令佢哋有權享有分配地相關嘅民主權利[2]。
參考
編輯- ↑ MacNair, Emily (2002). "The Garden City Handbook: How to Create and Protect Community Gardens in Greater Victoria" (PDF). Polis Project on Ecological Governance. University of 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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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S1 maint: url-status (link) - ↑ Drescher, A. W. (2001), "The German Allotment Gardens — a Model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Food Security in Southern African Cities?", Proceedings of the Sub-Regional Expert Meeting on Urban Horticulture, Stellenbosch, South Africa, January 15–19, 2001, FAO/University of Stellenbosch, 原著喺2009-04-14歸檔, 喺2009-03-13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