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建屋計劃香港總督麥理浩1972年提出嘅一項公共房屋計劃,目的係喺1973年1982年十年間為180萬香港居民提供設備齊全、有合理居住環境嘅公共房屋單位。呢項計劃改變過去香港政府對公共房屋淨係追求數量嘅態度,而開始注意公共房屋嘅質素,例如設施同埋居住環境。計劃亦配合新界新市鎮發展,包括荃灣沙田同埋屯門三坦地方,減輕因為市區人口過份擠迫而形成嘅社會唔安定。

1982年,由於實際建屋量重距離目標好遠,香港政府決定將計劃順延5年至1987年。呢個計劃完結之後,一共起咗可以畀150萬人居住嘅單位,都係比起最初目標少30萬人。香港政府喺同年推出長遠房屋策略取代十年建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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