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嵩之(—1256年)係南宋大臣。南宋大臣史浩嘅曾孫,南宋大臣史彌遠個仔。子由,一字喺子申,慶元府鄞縣(今浙江寧波)人。

史嵩之

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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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宋史

嘉定十三年,登進士第,調光化軍司戶參軍。

嘉定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準備差遣。

嘉定十七年,升幹辦公事。

寶慶三年,主管機宜文字,通判襄陽府。

紹定元年,權知棗陽軍。

紹定二年,遷軍器監丞兼權知棗陽軍,尋兼制置司參議官。

紹定三年,除京西轉運判官兼提舉常平兼安撫制置司參議官。

紹定四年,遷大理寺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

紹定五年,加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升制置使襄陽府知府。

紹定六年,遷刑部侍郎

端平元年,乞祠,歸養田裏。起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召權刑部尚書。出任平江知府,進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兼湖、廣總領兼淮西安撫使

嘉熙元年,除京西荊湖安撫制置使。

嘉熙二年,拜參知政事

嘉熙三年,拜右丞相樞密使、都督兩淮四川京西湖北軍馬。

淳祐四年,遭父喪,奪情起複,因主和議,為公論所不容,閒居十三年。

寶祐四年卒,封魯國公,莊肅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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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野樂編》,已佚。

《甬上宋元詩略》載其《雪後》詩雲:“同雲收萬里,斜日已三竿。有鳥皆潛跡,無風尚送寒。晴稽如下雨,祐澗忽鳴湍。漸覺山河複,方知世界寬。”

全宋詩》卷三一六一,錄其詩三首。

文收錄入《全宋文》,卷七六八四。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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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蹟睇下《宋史》卷四一四本傳、《延祐四明志》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