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平章事
「同平章事」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既簡稱,呢個職位最初係喺唐太宗既時候設立。平章呢個詞出自《尚書·堯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1][2],東漢名臣蔡邕《上封事陳政要七事》亦都有講:「宜追定八使,糾舉非法,更選忠清,平章賞罰」,所以平章既意思就係治理、管治,係同皇帝商量、處理國事,處理人事同埋賞罰既大臣。唐朝係尚書、中書、門下三省既阿頭做宰相,因為宰相位高權重,亦都唔係常設既職位,所以喺公元682年(唐高宗永淳元年)開始,唐朝皇帝就會任命其他官員,加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呢個銜頭,簡稱「同平章事」,幫皇帝一齊處理國事。[3][4]
- ↑ CHAN, Yuen Chi (2015-06-01)。〈經學傳承 : 《書經》之中外詮釋〉。嶺南學報 Lingnan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3 (1)。ISSN 1562-5915。
- ↑ 郭梨華 (2000-06-01)。〈"禪讓"之說的哲學意義-試就《唐虞之道》的內容解析〉。《哲學論集》 (33): 145–161。doi:10.29699/FJPS.200006.0006。
- ↑ 陳寅恪、森部豊 (2022-07-01)。〈[翻訳]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 : 「上篇 統治階級之氏族及其升降」訳注稿(2)〉。《関西大学東西学術研究所紀要》 (日文)。55: A245–A265。
- ↑ 賴瑞和 (2008-12-18)。《唐代中層文官》 (臺灣中文)。聯經出版事業公司。ISBN 978-957-08-3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