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色定理
數學定理
(由四色原則跳轉過嚟)
四色定理或者四色地圖定理(英文:four color theorem,或four color map theorem)係一個數學定理[1]。指只需要4種顏色,就可以填補平面上所有有限區域,鄰接之間唔會撞色,而且唔使用更多顏色。可以將定理應用到地圖上,即係話,任何無外飛地嘅地圖都可以用唔多過四種顏色嚟染色,而且唔會有兩個鄰接嘅地區用同一隻色。鄰接嚟講兩個地區一定要有一段邊界黐住先叫鄰接,淨係一點黐住係唔計嘅,例如右圖左下角嘅部分,黃色同綠色嘅區域係鄰接,綠色同紅色都係,但係黃色同紅色就唔鄰接。
參考
編輯- ↑ 潘永祥 (1996)。《《自然科學概論》》 (中文)。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 532。ISBN 978957111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