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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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英文HKSAR Re-entry Permit)係簽發畀香港居民,用嚟往返中國內地同澳門特別行政區嘅證件。如果申請人係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已經獲准喺香港冇受條件限制居留,就可能有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通常只有十一歲以下未持有香港特區護照嘅香港永久性居民同因為需要更換新證或因為遺失舊證而要補領身份證嘅人先至有需要申請回港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香港回港證(主權移交前)

種類 編輯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共分為兩類:

  1. 有效期六個月,只限用一次嘅單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2. 有效期五年,多次通用嘅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申請資格 編輯

  • 已經獲得香港居留權或已經獲准喺香港冇受條件限制居留嘅中國公民;
  • 已經獲准喺香港冇受條件限制居留,但係無法取得任何國家嘅護照或其他地區旅行證件嘅非中國籍人士。

費用 編輯

  • 多次通用回港證:HK$170
  • 單程回港證:HK$55

唔需要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嘅人士 編輯

11歲或以上 編輯

根據現時「出入境簡化計劃」,年滿11歲或以上並持註有「***」、「*」或「R」標記嘅香港身份證或本地簽發嘅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嘅人士,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往返內地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嘅時候,可以唔需要喺香港出入境管制站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或其他旅行證件,亦唔需要填寫出入境申報表。

11歲以下 編輯

持有香港簽發嘅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同有效香港特區護照

出面網頁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