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嘅比喻係耶穌講嘅一個比喻,記載喺《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22章第1至14節,同埋《路加福音》第14章第16至24節。

聖經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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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又用比喻對佢哋話:「天國好比一個國王為佢嘅仔擺設婚宴。佢打發僕人去,請嗰啲已經邀請嘅人來參加婚宴,但係佢哋唔肯來。國王又打發另一批僕人,話:『你哋去話畀客人知,我嘅筵席已經預備好喇,牛同肥畜都劏好咗,一切都準備好,你哋來參加婚宴啦。』但係啲人唔理就走咗,一個去自己嘅田,一個去做買賣。其餘嘅捉住僕人,拳打腳踼,將佢哋殺死。國王就好嬲,派兵去除滅嗰啲兇手,燒毁佢哋嘅城市。於是國王對僕人話:『我嘅婚宴已經預備好,但係之前邀請嘅人唔配享受。所以你哋要去大街度,將見到嘅人都請來參加婚宴。』嗰啲僕人就出去,喺街度凡係遇到嘅人,無論好壞都請來,婚宴就坐滿客人。國王出來見客嗰陣,見到有一個冇着喜宴嘅禮服,就問佢:『朋友,你來呢度做乜唔着禮服呀?』嗰個人無嘢好講,國王就吩咐僕人:『將佢嘅手腳綁起,將佢趕出去外面黑暗嘅地方,喺嗰度要喊,咬牙切齒。』因為邀請嘅人多,揀上嘅人少。」

——《馬太福音》22章1至14節

耶穌對佢話:「有人開大宴會,請咗好多客人。到咗入席嘅時候,佢打發僕人去向已經邀請嘅客人話:『請來啦!所有嘢都已經準備好。』但係佢哋每個人都推辭。頭一個對佢話:『我買咗塊地,一定要去睇睇。請原諒我,我唔來得。』另一個話:『我買咗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原諒我,我唔來得。』又有一個話:『我啱啱結婚,所以唔去得。』嗰個僕人返來,將呢啲事都話畀主人知。主人就發嬲,對僕人話:『快啲出去,去到城裏面嘅大街小巷,帶貧窮嘅、殘廢嘅、盲嘅、跛腳嘅入來。』僕人話:『主人,你所吩咐嘅已經做好,但係重有空位。』主人對僕人話:『你出去,去到大街小巷勸人入來,坐滿我間屋。我話你哋知,之前所邀請嘅人冇一個可以得嘗我嘅宴席。』」

——《路加福音》14章16至24節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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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耶穌嘅時代,喜宴嘅主人通常都會為客人預備清潔用嘅水,同埋婚宴嘅禮服。着上主人提供嘅禮服,象徵客人對主人嘅尊重同祝福。比喻中嗰個臨時夾硬請來嘅客人,佢入咗婚宴,但係唔肯着上主人供應嘅禮服,主人因此就好嬲。

上帝嘅恩典只有願意接受嘅人先會得到,上帝已經安排好邀請佢哋參加婚宴,享受為佢哋預備好嘅救恩。可惜佢哋搵藉口推辭,藐視耶穌嘅邀約,以致救恩臨到唔配得嘅外邦人,就係嗰啲貧窮嘅、殘廢嘅、盲嘅、跛腳嘅。禮服象徵順服、敬畏上帝嘅心,嗰啲唔配得嘅人一旦成為天國嘅子民,就要進入教會以謙卑順服嘅心事奉上帝,否則同藐視耶穌嘅猶太人冇乜分別[1]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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