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妓係指喺廟宇裏面生活,為朝拜者提供性服務嘅人。廟妓嘅由來已經一段頗長嘅歷史,無論係古代嘅印度迦南細亞細亞都曾經有。直至21世紀,世界上絕大多數已經發展嘅地區都唔再有廟妓,但係喺印度卡納塔克邦北部,仍然有為數多達十萬嘅少女擔任廟妓。廟妓唔一定係女性,例如喺古迦南阿斯塔蒂神廟裏面就男女都有。

廟妓起源 編輯

宗教賣淫最早流行於古巴比倫,女子為咗表示對神嘅虔誠,就喺神廟裏面貢獻自己嘅貞操。根據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喺佢寫嘅歷史書嘅描述:古巴比倫唔同地位嘅女子,無論身分係尊卑定貴賤,都必須喺神廟裏面做一段時間嘅廟妓。呢啲廟妓多數都係妙齡女郎,佢哋用繩串成花冠戴喺頭上,喺廟裏面一排排坐好,中間留空一條條嘅路,畀嗰啲參拜神靈嘅人能夠喺中間行過。拜祭嘅人入咗廟之後,就可以喺廟妓當中揀一個啱心水嘅。如果揀中佢,只要將一個銀幣拋喺嗰位廟妓膝頭下嘅圍裙之中,嗰個廟妓就要即刻企起身,跟住佢行到女神面前。嗰個男子就以米利達女神嘅名義要求同佢做愛,廟妓冇權反對。呢啲係所有女子應盡嘅義務,就算係最高貴最有錢嘅女子亦都要照做。同男子做完事之後,嗰個女子亦算完成咗廟妓嘅任務,可以除咗頭上嘅花冠,回復自由可以返屋企[1]

參考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