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滅罪行委員會(英文:Fight Crime Committee。簡稱滅罪會),係香港政府委員會官僚組織。
為對付罪行,香港政府嚮1973年3月成立撲滅暴力罪行委員會,由民政司任主席,成員包括公務員。策劃、組織及統籌政府同香港市民合力,協助香港警隊撲滅暴力罪行活動。1975年,委員會改名為撲滅罪行委員會,成員擴大到包括香港上流社會熱心公職嘅知名人士。
香港十八區都有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