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英文New Taipei City Government)係中華民國新北市最高層級嘅地方行政機關,喺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嘅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新北市嘅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按《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22局、4處、1委員會等27個一級機關(新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皆為附屬機關、而非內部單位)以及28個區公所(新北市有29區,惟烏來區公所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不含屬性為地方自治行政機關嘅烏來區公所)。

新北市政府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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