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服務係經濟學入面賣家透過做嘢(而唔係賣貨)去滿足買家需求嘅交易,相關嘅產業就係第三產業(服務業)。
服務,意思是指履行職務,為他人做事,並使他人從中受益的一種有償或無償的活動,不以實物形式而以勞動的形式滿足他人某種特殊需要。其它一般西洋地區的這句話是個經濟用語,涵蓋所有在買賣過程後不會有物品留下,提供其功用來滿足客戶的這類無形產業。這也就是英國經濟學家Colin Grant Clark所提到「斐帝-克拉克法則」中所謂的「第三產業」。
中文裏自古服務這句話就是為其他人提供的勞動,例如《論語》為政篇中「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不過在現代社會中,服務的涵義越來越廣泛,以產品和服務來做個區別來說,產品是屬於有形的財產,從原物料去生產創造這些產品的行業統稱為製造業,是個有形可以被保存的財產,一般在分類裏是屬於「第二產業」;但用產品製成後,利用這些產品去賺取利益,所提供的這類服務性職業,就是屬於無形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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