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國歌
1932年草案
編輯1932年3月滿洲國建國宣言頒佈嗰時曾經制定過國歌草案;1932年5月21號,滿洲國體育協會向193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委會遞交呢個草案[1]。呢個草案由鄭孝胥作詞、山田耕筰作曲[2]。由於呢首歌嘅歌詞同旋律令國民難以理解,而且歌詞中嘅一句「善守國兮以仁,不善守兮以兵」(意思:應該用仁德治國,唔應該用武力)引起關東軍嘅不快,所以未被選做國歌。1933年正式國歌制定之後,呢首歌改名做《大滿洲建國歌》,1942年之後又叫做《第一建國歌》[2]。
中文歌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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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國歌
編輯大同二年(1933年)3月1號根據同年2月24號簽署嘅國務院命令第四號公佈呢首國歌,由高津敏、園山民平、村岡樂童共同作曲[2],鄭孝胥作詞。
中文歌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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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國歌
編輯為咗紀念滿洲國建國十周年,康德九年(1942年)9月5號根據國務院訓令201號公佈新國歌,歌詞由1941年成立嘅國歌委員會集體創作,日本同滿洲國嘅音樂家共同編曲,由山田耕筰同信時潔修正。
日文歌詞 | 日文轉寫 | 中文歌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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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附響《滿洲帝國國家公報》關於新國歌內容嘅官方解釋,「神」指天照大神,反映1940年之滿洲國改奉神道教;「神光」指人神,即係日本天皇,話呢句係指滿洲國皇帝「領受神光統治國家」;而第四句「天業」來自《建國十週年詔書》中嘅「宜益砥其所心,勵其所志,獻身大東亞聖戰,奉翼親邦之天業……」,指大東亞戰爭,全句意思係滿洲國國民仰讚大東亞戰爭,希望佢功比日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