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撲日本傳統運動,由兩位淨係着住相撲帶嘅人,喺土俵上面進行比賽,將對手推跌令到對方除咗腳板以外身體任何部分掂到地下或者將對方推出土俵之外就為之贏。

相撲
日本兒童相撲

歷史 編輯

相撲歷史可以追溯到1500年前,係日本最早嘅競技活動。相撲最早出現喺宗教活動,喺豐收季節、神壇前舉行嘅慶祝活動之一。喺西元7世紀嘅時候允恭天皇嘅喪禮,當時中國曾經派遣特使致意,並表演雅樂同舞樂。而其中嘅舞樂,由於力士裸露上身表演角力,喺當時叫做「素舞」,佢嘅日文發音同今日所講嘅相撲非常接近,據講呢個就係相撲一詞嘅起源。

到咗奈良時代,相撲活動先至正式進入皇宮,成為年度競技大賽。12世紀,日本內戰不斷,相撲攻擊技巧亦喺戰鬥上發揮作用,因此,往後嘅武士同早期嘅柔道可能都同相撲有關。16世紀中期,喺大將軍織田信長嘅推動之下,相撲達到全盛,比賽場地「土俵」嘅設立,亦令到相撲走向競技之路。到咗17世紀,相撲走入名間,職業相撲迅速發展而平民化,亦逐漸成為日本國技。

相撲運動同一般運動最唔同嘅地方係,相撲一直受到天皇、將軍嘅喜愛,就算今日已經完全成為民間運動,天皇同皇太子仍然經常親臨比賽會場觀賞。因此,相撲嘅選手自然受到社會尊敬,享有崇高的地位,戰績輝煌嘅選手更成為國民崇拜嘅偶像[1]

中華起源 編輯

中國古代出現過類似嘅運動,叫做「角觝」。[2]《漢書》記載「角觝」(角抵)係秦朝時期改嘅:

戰國之時稍增講之,以為戲樂,用相誇示。至秦更名角抵者也,武帝大復增廣之;至元帝元初五年罷。[3]

《御覽》引用《晉書》内容,其中又用「相撲」一詞:

潁川、襄城二郡,班宣相會,累欲作樂,襄城太守責功曹劉子篤曰:卿郡人不如潁川人相撲,篤曰:相撲下技,不足以別兩國優劣,請二郡更對,論經國大理,人物得失。[4]

即係話「相撲」早就響晉朝出現。北宋期間重有女子相撲,而女選手叫做「女颭」。[3]

輸贏規則 編輯

相撲比賽嘅輸贏基本上係以下三項規則:

  • 喺土俵裏面除咗腳板之外,身體嘅任何一部分先掂到地,就判佢輸。
  • 身體嘅任何部分先掂到場外嘅地面,就判佢輸。
  • 比賽嗰陣,如果腰帶俾對方拉低或露出重要部位,就判佢輸。

禁用嘅動作 編輯

如果有以下犯規動作,就會判輸[5]

  • 用拳頭攻擊對手
  • 故意扯對手頭髮
  • 插對手嘅眼或攻擊對手心口等要害
  • 用兩隻手同時打對手嘅雙耳
  • 捉住對手腰帶嘅前面或手指喺側邊伸入
  • 箍住對手條頸
  • 踢對手嘅胸或肚
  • 拗對手嘅手指
  • 殺死對手

參考 編輯

出面網頁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