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式威權主義
選舉式威權主義政體(英文:Hegemonic Authoritarian Regime),係用權力來源來區分唔同嘅政治體制所得出來嘅種類之一。
普遍嘅政體分類有民主主義政體(英文:Democratic Regime),威權主義整體(英文:Authoritarian Regime),混合政體(英文:Hybrid Regime),而競爭式威權主義嘅整體係混合整體嘅其中一種。[1]
定義同區分 編輯
民主主義政體同完全威權主義政體嘅區分通常係二元對立嘅,民主主義政體有保障到地方市民嘅公民自由(英文:Civil Liberties),包括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同時都會保障有自由、公平、有競爭嘅選舉;而完全威權主義政體就相反,佢唔會主動保障市民自由,亦都唔會保障有公平選舉,但而家嘅呢啲政體已經好少,取而代之嘅通常係混合政體,即係有部分嘅特質滿足到,有部分特質滿足唔到。[2]
選舉式威權主義政體通常唔會比市民有好多表達自己言論嘅自由,但會允許佢地有一定嘅選舉。
而細分落去,選舉式威權主義政體無論點選都好,反對黨同執政黨嘅資源都係相差太多,所以反對黨無法影響執政黨嘅施政方針。例如,新加坡就係一個選舉式威權主義政體嘅代表。
民主主義政體 | 自由主義式威權主義政體 | 競爭式威權主義政體 | 選舉式威權主義政體 | 完全威權主義政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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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自由 | 有 | 有 | 較少、接近冇 | 較少、接近冇 | 冇 |
固定選舉 | 有 | 較少、接近冇 | 有 | 有 | 冇 |
反對黨選唔選得贏 | 可以 | 唔適用 | 可以 | 唔可以 | 唔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