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葡文:Gabinete para o Desenvolvimento do Sector EnergéticoGDSE)係澳門特別行政區嘅政府部門,負責促進同協調一切同能源業有關嘅活動。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喺2005年1月24號成立,由運輸工務司監督,由一個主任領導同一個副主任輔助。

澳門 澳門政府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標誌
主任 山禮度Arnaldo Ernesto dos Santos
副主任 盧深昌
部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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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年份 2005年
所屬部門 運輸工務司
總部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7樓
聯絡資訊
網站 官方網頁

法源

編輯
  • 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2005年1月24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第36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2006年12月14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將部分權限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話事。

  • 第19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2007年6月25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嘅批示到期日子續期延長。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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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助政府執行監督職能同制定對能源業實行嘅政策;
  •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經濟發展前景同環境問題,制定能源業嘅發展計劃同規劃,而且要監察之後執行成點;
  • 推動落實咗嘅政策同批准咗嘅計劃同規劃用到嘅措施;
  • 促進同參加制定能源業活動嘅法例同規章,而且要監察之後執行成點;
  • 促進能源產品嘅合理使用同提高能源產品嘅效能,先可以達到一個能源產品供應可靠同優質,同埋將對環境有害嘅影響減到最低嘅經濟目標;
  • 制定能源產品嘅生產、運輸、儲存設施同設備嘅技術條件,特別係喺環境方面,要推動同協調制定適當嘅規章同技術規範;
  • 推動有關制定能源產品價格同研究;
  • 協調有關能源業嘅基礎設施項目;
  • 跟進同監察能源業嘅公共服務專營公司嘅活動,同埋推動可能批給新業務用到嘅措施;
  • 促進同澳門特別行政區又或者境外嘅公共或私人機構嘅合作關係,能夠方便咁用到能源業技術同規章方面嘅發展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