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無知(argument from ignorance)係一種邏輯謬誤,即係話一樣嘢係啱,只因為嗰樣嘢未被證實係錯,例如「你都反駁唔到我嘅講法,所以我嘅講法實啱!」;又或者話一樣嘢係錯,只因為嗰樣嘢未被證實係啱,例如「都冇人證明到外星人存在,所以世界上一定冇外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