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因果(拉丁話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係一種邏輯謬論,意思係將兩樣唔關事嘅嘢拉埋嚟講,即係「跟住,所以 因為」(B跟住A,所以B因為A)。例如:「佢飲完杯水之後就肚痛,肯定杯水有事。」雖然杯水可能係肚痛嘅原因,但亦有可能係之前食錯嘢或各種其他原因,未必實關杯水事。
錯誤因果同不當結論(Non sequitur)類似,不過錯誤因果係有時關性,即係之前發生一件事,之後發生另一件事,然後將兩件事扯埋一齊講,將之前發生件事當成係之後發生嘅原因,而之間又無合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