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囚犯人權爭議
香港囚犯人權爭議係指被媒體報道,一系列香港在囚人士懷疑被懲教署職員不人道對待嘅事件。
在囚人士指控
編輯香港01喺2017年報道,佢哋嘅採訪團隊接觸到50名前青少年犯,分別囚禁喺壁屋、歌連臣角、沙咀懲教所、勵志更生中心同埋喜靈洲戒毒所。佢哋控訴,感受或目睹嘅,已經唔止係懲罰,而係凌虐。有人僅僅因為「報牌仔」唔夠大聲,結果被人用木尺連打手掌10次。有人曾被摑穿耳膜,永聽覺永久受損。但係比起虐打更甚嘅是侮辱,有人要被迫扒喺地上面好似狗咁食飯,亦有人目睹懲教人員迫犯人飲自瀆水、尿液、食屎。亦有人無做錯事,純粹因為懲教人員搵嘢嚟玩而被虐待。有受訪者表示一度想自殺。另外,懲教人員所打嘅部位,多數都係衫或鞋遮蓋嘅部位,以防家人探訪或者太平紳士巡視時會察覺到[1]。
有前線懲教人員寫信畀香港01,揭露部門「鷹派」當道,只守法例管理犯人嘅話就係懦弱,升級免問。而且行私刑後,都將報告寫做在囚人士情緒失控在先,人員用最低武力制服[2]。
另外喺2020年4月11號,《蘋果日報》報導,一名姓何嘅懲教主任以粗言穢語辱罵在囚人士,其他在囚人士見狀不滿提出投訴,反被「特別囚禁」,甚至「加監」,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一度要求探訪受影響人士,但指署方將涉事嘅在囚者臨時調走,企圖阻止會面[3]。
羞辱跨性別在囚人士
編輯2015年3月,由平機會撥款畀跨性別資源中心進行嘅調查,指懲教署拒絕向正進行真實生活體驗嘅跨性別在囚女性提供胸圍,亦有在囚跨性別人士被懲教人員要求提供性服務,跨性別人士在囚期間要求服用荷爾蒙藥物,亦被阻撓[4]。
現行投訴機制局限
編輯有關注香港囚犯人權嘅人士指,少年犯大多唔敢投訴,因為佢哋擔心投訴後,遭受更嚴重嘅報復,且少年犯獲釋後仍要接受一段時間監管,擔心隨時被福利官重召;其次,現行嘅投訴制度猶如自己人查自己人,毫無保障;再其次,出獄後更難舉證追究,如傷痕褪去咗、院所內無時鐘,無法把握案發時間,部分虐待招數,難精確指明邊一個施虐;仲有佢哋自信受損,無勇氣公開控訴[5]。
在囚人士指控的虐待「招數」
編輯各方嘅回應
編輯政界
編輯-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話囚犯亦都有人權,保障佢地哋唔受過分武力同埋唔人道對待,仲話可以咁具體兼咁多人講返當年經歷,無可能係老作。佢又話,呢個已經唔係「樹大有枯枝」嘅問題,而係懲教署成個部門嘅「文化」,促請懲教署留意返[1]。
-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喺2018年1月18日號動議,要求傳召懲教署署長同埋助理署長,就懷疑有在囚人士被懲教署施以酷刑及不人道對待作證[6]。
- 前立法會議員,自從1997年起就被獲委任做太平紳士嘅劉慧卿就話,如果單野嘢係堅嘅話,就要詳細咁睇下係咪違反左咗聯合國禁止酷刑規定。佢又講到,由於署方嘅指引唔夠清晰,有部分太平紳士根本唔會理解自己嘅巡查責任[5]。
懲教署
編輯懲教署回應話,班懲教對待在囚人士唔可以亦唔需要用武力,仲講對違規零容忍咁話[1]。亦有前線懲教人員接受訪問時指接受過訓練後都明白用暴力教化唔到犯人,行為不當便就會擔心遭被報復。[2]電影《同囚》以少年犯在囚期間人權問題作題材,並以真人真事改編,但被懲教署致函要求刪去『真人真事改編』字眼[7]。
懲教事務職員協會
編輯參考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林裕華。〈【虐囚】01專訪50名少年犯 揭懲教迫飲尿食屎 摑破耳膜損聽覺〉。喺2020-04-03搵到。
- ↑ 2.0 2.1 2.2 邱靖汶。〈【虐囚】前線懲教:僅「鷹派」可升職 工會:連番指控 均無見過〉。喺2020-04-03搵到。
- ↑ 〈【監獄維權】大欖懲教所疑報復投訴 在囚人士被獨立囚禁或「加監」〉。原著喺2020-04-11歸檔。喺2020-04-11搵到。
- ↑ 〈懲教疑逼跨性別囚犯提供性服務〉。原著喺2020-05-02歸檔。喺2020-04-22搵到。
-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0少年犯過來人盡道受虐9招 團體斥投訴制度官官相衛 促請檢討〉。喺2020-04-03搵到。
- ↑ 〈張超雄動議傳召懲教署長 就囚犯被施酷刑作證〉。原著喺2020-05-02歸檔。喺2020-04-04搵到。
- ↑ 〈【懲教署致函「提醒」】揭沙咀勞教所生活 《同囚》收信即刪「真人真事」〉。原著喺2020-05-02歸檔。喺2020-04-03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