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口得稅銀係《聖經》記載耶穌嘅神蹟之一,記載喺《馬太福音》17章24-27節。

聖經譯文 編輯

耶穌同門徒到咗迦百農,收聖殿稅嘅人嚟見彼得,話:「你哋嘅老師交咗聖殿稅未?」彼得話:「交咗。」彼得入咗屋,耶穌先對佢話:「西門,你嘅意見係點?世上嘅君王向邊個徵收關稅或丁稅?係向自己嘅仔?定係向外人呀?」彼得話:「係向外人。」耶穌對佢話:「既係噉,仔就可以免稅。但係我哋唔好得罪佢哋,你去海邊釣魚,將第一條釣上嚟嘅魚拎嚟,打開佢嘅口,會發現一個錢幣,可以拎去畀佢哋,作為你同我嘅稅錢。」

——《馬太福音》17章24-27節

概覽 編輯

耶穌同門徒到咗迦百農,有收丁稅嘅人嚟搵彼得。耶穌就向彼得解釋,佢係冇義務要繳交丁稅,因為佢係上帝嘅仔,上帝聖殿嘅一切費用都係唔使交。但係,耶穌為咗唔濫用佢嘅自由,亦都唔想激嬲嗰班唔認識佢係上帝嘅仔嘅人,所以要西門彼得將丁稅繳納畀佢哋[1]

參考 編輯

  1. (PDF). 原著 (PDF)喺2021年2月11號歸檔. 喺2020年12月23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