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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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嘅職業警察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設立,而佢哋嘅法定名稱就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簡稱就係「民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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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 | 人民警察 |
格言 | 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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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1949年10月19號 |
司法管轄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要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內地,香港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根據憲法具有獨立司法管轄權(國家安全事務除外) |
管理機構 | 國務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
監督機構 | 國家監察委員會 |
組織法規 | |
領導 | |
公安部部長 | 王小洪 總警監 |
國家安全部部長 | 陳一新 總警監 |
司法部政治部主任 | 趙昌華 |
最高法政治部主任 | 馬世忠 |
最高檢政治部主任 | 潘毅琴 |
人員裝備 | |
職員數 | 180-190萬人 |
警種 |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 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 |
警歌 | 《人民公安向前進》(公安機關民警) 《國家安全戰士之歌》(國安機關民警) 《中國人民警察警歌》(司法行政機關民警)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之歌》(法院法警) 《人民檢察官之歌》(檢察院法警) |
其他信息 | |
紀念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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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全部係管下面嘅人民警察嘅最高領導同指揮機關,全部跟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聽指揮。人民警察根據相關嘅法律規定,有一定嘅執法權限喺佢哋嘅職責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