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登記審裁處(英文:Registration of Persons Tribunal )係香港一個公營機構,1987年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第3C條嘅規定成立,負責處理根據《人事登記條例》例第3D(1)條嘅規定,因為以下決定感到受屈嘅人所提出嘅上訴:
向人事登記審裁處提出嘅上訴,需要由兩名審裁員處理。審裁處設有秘書處,負責提供日常行政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