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準備金(英文:full-reserve banking)係指要求啲銀行淨係有得將啲客嘅定期存款借出去,唔准啲銀行攞啲活期存款借出去。呢種做法相對於部份準備金(即係准銀行攞啲客嘅活期存款去借俾人)-部份準備金嘅做法可以提升個經濟體嘅貨幣供應,創造更多嘅經濟活動;所以全部準備金嘅唔好處係(相對於部份準備金)冇咁能夠刺激經濟活動[1]。
喺廿一世紀初,冇任何國家地區有採取全部準備金嘅做法。
- ↑ Abel, Andrew; Bernanke, Ben (2005). "14". Macroeconomics (5th ed.). Pearson. pp. 52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