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戡亂,全名全國總動員戡平叛亂,係源自中華民國嘅政治詞彙,指喺戰爭或緊急狀況期間,國家政府動用全部資源,以支援國防軍事活動,平息叛亂。

動員戡亂係針對中國共產黨而搞出嚟。1947年7月,國共內戰爆發後,中華民國政府因而下令動員戡亂。國民大會喺唔更改《憲法》條文之下,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具有高過《憲法》嘅位階。

1991年(民國80年)4月22號,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咨請總統明令廢止。4月30號,總統李登輝依據《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十項嘅規定,宣告動員勘亂時期喺5月1號終止。5月1號,總統令公布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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