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係臺灣法律體系中最基本嘅勞工法例,佢嘅立法目的係「設立最低勞動標準,保障勞工嘅權益,加強雇主同勞工之間嘅關係,同時推動社會同經濟嘅發展」。呢個法例係喺民國73年7月30號公布同實施嘅,而家嘅現行版本係2020年6月10號經過修正同公布嘅。

歷史

編輯

2018年,呢條法例喺修訂嘅時候,各個工會對草案表達強烈不滿[1]時代力量指呢條法例係「修惡」,執政民進黨企喺資方嘅角度,傷害勞工權益。但修訂最終被通過,事件亦被視為民進黨同時代力量關係轉差,分道揚鑣嘅導火線[2]

參考

編輯
  1. 灣來鴻:修法引發勞工怒火猛燒民進黨政府BBC News 中文 (繁體中文)。喺2023-10-08搵到
  2. 點:台灣"大綠"和"小綠"兩政黨真分手了?BBC News 中文 (繁體中文)。喺2023-10-08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