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法典
《成吉思汗法典》(蒙古文:ᠶᠡᠬᠡ ᠽᠠᠰᠠᠭ / Их Засаг),又叫做「大扎撒」,喺1206年由大蒙古國嘅成吉思汗頒布同實施,係蒙古族第一套成文法。亦有人認為佢係世界上第一套應用範圍最廣嘅成文法典,同時亦係世界上最早嘅憲法性文件[1]。佢將行政權同司法權分開,建立咗一套有部落民主色彩嘅君主政體制度,呢種以兩權制約判例制度,比英國判例制度重出早600年。
不過,《成吉思汗法典》嘅古本喺元末明初嘅戰亂入面已經唔見咗,結果失傳咗成600幾年,但係有好多部份仍然零碎咁可以喺好多文獻入面搵到,但由於呢啲文獻太多,而且又雜,又涉及英文、古體蒙古文、現代蒙古文、中文等夾埋成8種文字,所以要研究都好高難度,結果一直都無學者或者研究機構可以完整重構呢一部宏著,直到2007年蒙古自治區政府法制辦所屬嘅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所經過14個月整理,再重新出版一套最為完整嘅版本[2]。
法典入面有好多唔同嘅法律規範,其中包括同性戀問題、保護草原等自然資源、保護野生動物、規範信託投資等等,都有以當時標準好先進行嘅為規範[3]。
歷史爭議
編輯關於大扎撒幾時定出嚟,學術界有兩種見解,一種認為大扎撒係成吉思汗二仔窩闊台汗喺成吉思汗死咗之後先編纂出嚟;另一種講法認為大扎撒係成吉思汗喺1206年忽里勒台首先頒布,之後再一路慢慢增修而形成。
法典分類
編輯研究法典嘅學者將大扎撒分為總則、分則、附則三個部份。總則分為基本法、國家制度、社會管理制度、役稅制度、驛站制度五個部份。入面嘅國家制度講嘅嘢有忽里勒台制度、札爾忽赤制、文字制度、兵役制度、勞動平等制度、宗教自由制度等等嘅嘢組成。
分則就由軍事法、行為法、訴訟法構成。入面嘅軍事法包括狩獵法、戰爭法同怯薜法。行為法就講有關民事行為法同刑事行為法同其他行為法嘅嘢
附則就講其他嘢,好似一啲普通規定,黃金家族特殊處罰規定嘅嘢
思想
編輯《成吉思汗法典》係由成吉思汗親自確定嘅一部法典,裡面好多嘢都反映咗成吉思汗嘅思想同哲學,同時有好多係專為當時嘅大蒙古國而設,例如佢針對之前草原幾百年各自為王嘅部落長,設立咗一套戶籍制度,實行十迸制,分封成唔同嘅戶,好似萬戶、千戶咁,之後就萬戶管千戶、千戶管百戶、百戶管十戶咁,行咗一套中央集權同地方分權制度。
《成吉思汗法典》喺結構上有「先教育後懲罰」嘅特點,當時係中原地方一帶,奉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政策,好多時啲人犯咗法畀人罰咗都唔知乜事,而成吉思汗就掉返轉,佢通過說服民眾而獲得對法律嘅認可,例如有個制度話要重用唔飲酒嘅人,至於酗酒嘅人唔好咁重用,喺法典第四十四條就有詳細解釋醉酒會點樣累事,用好多道理去解釋各種法律。另外又有判例制,判咗一樣嘢以後都一樣咁判,唔會話同一件事一個咁判另一個又唔係咁判。
憲法
編輯一般認為,英國喺1252年用嚟限制國王權力而頒佈嘅《自由大憲章》係世界上最早制定嘅憲制性文件。所謂憲制嘅意思,就係為咗控制權力,而制定嘅一套可以凌駕喺所有法律之上嘅嘢。《成吉思汗法典》入面嘅「根本大法」,對大汗嘅權力有明確限制,同時劃定民眾基本權利,好似宗教自由、勞動平等、遺產承繼等嘅嘢,而呢啲嘢都有限制權力嘅目的,所以有人認為,喺1206年頒佈嘅《成吉思汗法典》先至係世界上第一套憲制性文件。不過由於《成吉思汗法典》頒布確實日期嘅爭議,所以佢仲未可以正式話係世界上第一套憲制性文件。
約孫
編輯參考
編輯- ↑ 〈世界上最早的憲法《成吉思汗法典》出版發行〉。原著喺2009年9月7號歸檔。喺2007年8月29號搵到。
- ↑ 《成吉思汗法典》重現人間 互聯網檔案館嘅歸檔,歸檔日期2007年9月30號,.2007年8月29號明報新聞網
- ↑ 《成吉思汗法典》重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