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運動係喺1898年丹麥人Holger Nielson所創,佢利用室內場地首創七人制手球,比賽方式係喺室內場地兩邊各擺一個龍門,雙方各派七名球員以手傳波接波以及射門。Holger Nielson並喺1906年制定手球規則。

手球

同一時期,德國亦有一項類似手球嘅運動,稱為門球。係德國人Carl Schelenz所發明、適合女性嘅運動。1920年,Carl Schelenz參考門球規則制定咗11人制手球嘅規則,並極力推廣,自此手球成為歐洲地區極為流行嘅一項運動。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歐洲成為主要戰場,手球嘅推廣運動至暫告中斷。

戰後喺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成立國際手球聯合會(IHF),並大力推廣七人制手球,從此11人制手球便逐漸式微。1972年西德慕尼黑奧運會首度將七人制手球列為男子組正式競賽種類;而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爾奧運會就增設女子手球比賽。手球運動亦正式成為國際性運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