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推理粵音:jin2 jik6 teoi1 lei5;英文 deductive reasoning),簡稱推論,又叫數學推論法,係一種推理方法。只要前提真,噉由前提推出黎嘅結論都一定會係真。但如果啲前件唔真確,噉結論就未必真確[1][2]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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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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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真確  就會係真確, 
  係真確。
結論:  係真確。

舉個例說明:

如果一個人係蘇格拉底 ),噉「佢係一個人」( )呢句嘢會係真確, 
某某係蘇格拉底(  真確)。
某某係一個人(  真確)。

否定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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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係真確,  就會係真確, 
  唔係真確。
結論:  唔係真確。

舉個例說明:

如果一個人係蘇格拉底 ),噉「佢係一個人」( )呢句嘢會係真確, 
某某唔係人(  唔真確)。
某某唔係蘇格拉底(  唔真確)。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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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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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文引用咗以下呢啲文獻網頁

  1. Validity and Soundness 互聯網檔案館歸檔,歸檔日期2018年5月27號,..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 L. T. F. Gamut, Logic, Language, and Meaning: Introduction to Logic,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