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 (香港)
香港土地分類
棕地喺香港,跟政府嘅定義,係指新界鄉郊地區入面有工業活動嘅農地,通常相對平坦同比較容易到[1]。棕地上面嘅工業活動包括露天貯物、港口後勤設施、工業工場、物流作業、回收場、建造機械同物料貯存等等,多數都唔配合周圍嘅環境[1]。
根據2018年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調查結果顯示,香港社會主流民意都希望可以善用棕地[2]。政府話喺洪水橋同元朗南嘅棕地可提供大約629公頃嘅可發展土地,可以起86,100個住宅單位,佔政府未來10年提供48萬個單位嘅目標嘅17.9%[1]。不過,唔少社會人士都批評政府對發展棕地唔夠積極,寧願發展綠化用地同非原居民村,都唔敢郁棕地[3]。
參考
編輯- ↑ 1.0 1.1 1.2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 棕地發展
- ↑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向政府提交報告〉。原著喺2019-06-30歸檔。喺2019-06-30搵到。
- ↑ 〈橫洲「棄綠保棕」非孤例,新界土地充斥「潛規劃」〉。原著喺2020年3月27號歸檔。喺2019年6月30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