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經驗係上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寧波專區諸暨縣楓橋區(依家既浙江省紹興諸暨市楓橋鎮)發起既一種群眾鬥群眾政治運動。「楓橋經驗」係通過「發動群眾、對階級敵人加強專政」既社會治理經驗。呢個社會治理經驗喺1963年得到中共領導人毛澤東既批示、學習、推廣,而喺大陸既其他地方推行。

「楓橋經驗」係依靠群眾(而唔係政府)在地監督改造「階級敵人」既經驗。中央宣傳係對「階級敵人」採取「一個不殺,大部不捉」既方針,但係實際唔係咁,只係將具體執行既操作下放俾地方官員,實際係用「定指標」既方法,實行「關一批」、「判一批」、「殺一批」既實際操作。就好似《人民日報》1977年12月21日第2版刊登咗既中共楓橋區委《高舉毛主席樹立的楓橋紅旗 依靠群眾加強專政》呢篇文章講既回顧1963年「楓橋經驗」既產生過程:

一九六三年,我區有七個公社在浙江省委工作隊和地、縣委的領導下,第一批開展了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在運動中,遵照毛主席「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偉大教導,發動群眾,分清了敵我,充分揭露了四類分子的各種破壞活動。當時一部分基層幹部和積極分子激於革命義憤,要求把有破壞活動的四類分子都捕起來。針對這種情況,我們組織幹部、群眾學習毛主席關於對敵鬥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通過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學習、大辯論,幹部和群眾覺悟提高了,認識到依靠自己的力量能夠制服敵人、改造敵人,克服了單純依賴政府法辦的思想,克服了簡單粗暴的方法,發動和依靠群眾,對敵人分類排隊,進行教育、評審和說理鬥爭,並且依靠群眾就地進行監督和改造。結果,一個人沒有捕,就把這批敵人的大多數制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