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嬰
溺嬰係中國自古就存在嘅不良習俗,係指啲人將剛出世嘅嬰兒浸死。
早喺戰國時代就有話「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1]。喺西漢初期,因為國家經濟唔好,一般百姓負擔唔起一種叫「男丁錢」嘅人口稅,「故不舉子」[2],「生子輒殺」[3]。同樣情況,喺宋朝又一再重演。[4][5]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實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嘅政策,雍正年間又有「攤丁入畝」,中國人見生仔有好處,先至減少冇溺殺男嬰,但係女嬰就冇咁好彩。
喺1979年,伴隨住中共政府嘅一孩政策,加上中國人重男輕女嘅傳統觀念,又再牽起新一輪嘅溺嬰潮。到咗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兩孩政策,正式結束實施36年嘅一孩政策喺。
註
編輯參考
編輯- 《中國陋俗批判》 梁景時、梁景和編著 (ISBN 7-80130-206-0)
- 《男多女少現象如何影響中國經濟》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