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校係專為身體上或智力上有特殊需要嘅學生而設立嘅學校,例如視障聽障、肢體傷殘智障、情緒或行為有問題等嘅學生,為佢哋提供特殊教育

各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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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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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嘅評估同建議,喺家長嘅同意之下,轉介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嘅學童入讀特殊學校,以便接受加強支援,而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嘅學童就可以入讀普通學校。香港共有60間資助特殊學校(包括一間喺18間公營醫院裏面開設班級嘅醫院學校),為視障、聽障、肢體傷殘、智障,同埋有情緒或者行為問題嘅兒童提供教育服務。呢啲特殊學校接受政府資助並由唔係政府嘅機構營辦。其中有部分學校亦擔當資源中心嘅角色,支援普通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嘅學生。

香港嘅特殊學校一般根據學生嘅特殊需要分為以下六種學校:

  • 視障特殊學校
  • 聽障特殊學校
  • 肢體傷殘特殊學校
  • 群育學校(為有適應困難學生而設,一般都係有紀律問題)
  • 智障特殊學校(又分為:輕度智障特殊學校、中度智障特殊學校、輕中度智障特殊學校、嚴重智障特殊學校)
    • 輕度智障兒童學校(智商介乎55至69分,最高到小五至中一嘅心智年齡)
    • 中度智障兒童學校(智商介乎25至54分,最高到小學中高年級嘅心智年齡)
    • 嚴重智障兒童學校(智商水平24分或以下,心智年齡完全係嬰兒階段)
  • 醫院學校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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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特殊學校係根據《特殊教育法》嘅規定設立,可以分為綜合性嘅特殊教育學校,或專門性嘅啟聰學校、啟明學校等。普通學校亦可以設立特殊教育班級以彌補特殊教育學校嘅不足。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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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提供特殊教育嘅學校叫做「特別支援學校」(2007年之前叫做「養護學校」),根據提供教育同照護嘅唔同功能,可以分為智能同情緒障礙、肢體障礙、特殊疾病三種。

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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