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註冊局(Social Workers Registration Board)係根據香港法例第505章《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喺1998年1月16號成立嘅香港法定機構,負責監察香港社會工作者嘅素質,保障服務使用者同埋公眾嘅利益。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由十五位成員組成,當中八位由註冊社工選出、六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重有一位係社會福利署署長或者佢嘅代表,每屆成員嘅任期係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