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英文Competition Commission;簡稱競委會)係香港獨立嘅法定機構,根據2012年6月制定嘅《競爭條例》(第619章)(《條例》)成立。《條例》目的係禁止妨礙、限制或扭曲喺香港嘅競爭行為,同埋禁止會大幅減弱香港競爭嘅合併。為香港消費者同商界維護平等競爭環境,以提升經濟活力、激勵創新,同促進消費者利益。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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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致力推動有利於自由貿易、高效率同創新嘅競爭環境,祈望為消費者帶來更多選擇、更佳價格同更具質素嘅商品同服務。職能包括:

  • 調查可能違反競爭守則嘅行為,同強制執行《競爭條例》嘅條文;
  • 提高公眾對競爭嘅價值同埋《競爭條例》點樣促進競爭嘅了解;
  • 推動喺香港經營業務嘅業務實體採納適當嘅內部監控同風險管理制度,以確保嗰啲業務實體遵守《競爭條例》;
  • 根據喺香港境內同境外嘅競爭事項,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
  • 根據影響香港市場競爭嘅事項,進行市場研究;
  • 促進對香港競爭法律嘅法律、經濟同政策方面嘅研究,同埋促進關於嗰方面嘅技巧發展。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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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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