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品
紀念品係為咗保存記憶而收藏嘅物品,本身可能有價值同其他用途,亦可能只有紀念功能。如果紀念品少咗背後嘅回憶,佢嘅意義就好難俾外人知道[1]。喺旅行嘅時買嘅或收集並帶返屋企嘅任何物品,只要有紀念意義,都算係紀念品。
種類
編輯常見紀念品嘅製作,通常有包含公司、組織、活動等嘅撈稿、口號、日期或地標嘅衫、帽、筆、磁鐵片、明信片、杯、杯墊、模型、相片集等。另外亦有由當地藝術家小規模製作、能表現當地文化嘅民俗藝術品同手工藝品。其他形式嘅紀念品重有喺當地收集嘅沙、石頭、貝殼等。
除咗旅行之外,亦有用嚟紀念事件、職業、品牌或其他事物嘅紀念品。例如比賽嘅獎牌、睇運動比賽嗰陣買嘅波衫、明星嘅簽名相、活動嘅襟章、紀念金幣、紀念證書、水晶擺設等。具有重大意義嘅紀念品通常會裝裱喺畫框或放喺展示架度小心保存。
經濟效益
編輯紀念品喺世界各地的觀光業有三個重要的功能,第一係貢獻當地嘅經濟活動,第二係用紀念品令到旅客想再次嚟臨,第三係作為廣告。喺好多觀光景點附近都有專門賣紀念品嘅禮品店。
睇埋
編輯參考
編輯- ↑ "Museum of the personal: the souvenir and nostalgia". byte-time.net. 原著喺2011-07-23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