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外家(返讀翻),又叫返娘家,係指已婚婦人夫家外家。一般返外家叫歸寧[1],而迫不得意返外家,叫大歸,例如亡國遭夫棄、舊時犯七出之條[1]。而初結婚,亦有回門之禮,亦係返外家一種。

舊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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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習俗來講,女人結咗婚,會以夫為家,唔會三不時就返外家。

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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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寧係女人思念老竇老母,而返外家嘅習俗[1]。但舊時好多都係外家父母作主,會出信畀夫家長輩,求准個女返外家。不過名義上係唔應該有外父外母出信,因為歸寧係個女思念父母省親,應該有兄弟代出[1]。如果老竇老母都死咗,經已無咗省親嘅意思,就唔叫歸寧[1]

大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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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歸係迫不得意返外家,例如亡國、遭夫棄、犯七出之條等。

今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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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無咁多世俗,男女平等,女人亦未必同夫家家人同住,無舊時咁多規矩,所以女人返外家隨時都可以。但通常喺大時大節左近,又或者父母生日去。

  1. 1.0 1.1 1.2 1.3 1.4 鄭梧庭 (1906)。帖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