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守讀秀)、守或者郡守,係中國古代官職。戰國諸侯國邊區開郡,個軍政阿頭就叫郡守或者守。後尾郡變成全國行政分區,成為地方官。漢時改叫太守。大郡先有守,細郡就有尉[1]。
周各諸侯國喺自己軍事邊區開郡,有軍政權力,負責官員叫守或者郡守。秦國出名治水嘅李冰,就做過蜀郡嘅郡守。
秦併六國,廢封建。喺全國開卅六郡,置郡守,由皇帝直接任免。
漢時改叫郡守做太守,秩(人工)二千石。太守地位好高,往往入朝做公卿。而三公九卿罷政,好多出去做太守。黃巾之亂,軍事權力下放,郡上開多層州。由州牧或者州刺史統領多郡,太守就變成州牧或州刺史嘅下官。
隋朝廢郡,以州領縣,廢郡太守,留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