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誠

香港兒科醫生

陳以誠英文Alvin Chan Yee Shing1954年1月26號[未記出處或冇根據])係香港兒科醫生,前香港醫學會副會長,同李家仁醫生同被譽為「兒歌醫生」,曾經係200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選舉委員會嘅醫學界代表,而佢於一九八零年代共香港基督徒音樂事工協會《齊唱新歌》第二集主唱工作。

陳以誠
出生日1953年 喺Wikidata改呢個
國籍香港 喺Wikidata改呢個
母校香港大學 喺Wikidata改呢個
職業歌手 喺Wikidata改呢個

簡介

編輯

陳以誠讀過迦密中學[1],1977年喺香港大學畢業,喺英國留過學、攞到英國皇家兒科醫學院院員資格,攞到內外全科醫學士[2] 資歷,做過公立醫院醫生[3]。雖然陳以誠喺1995年冬天起兼職兒歌歌手[4],但係直至2003年才以SARS事件為題材既兒歌《眾志成城抗肺炎》才為人認識[未記出處或冇根據]

爭議

編輯

2009年,陳以誠喺診治一名男嬰時,因疏忽令BB嘅右手無名指要切除指頭,被男嬰父母索償650萬港元。2012年11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判陳以誠就男嬰嘅醫療費及心理輔導等,賠償約31萬4000多港元。法官認為事件對男嬰嚟講系痛苦嘅經歷,但唔認同會影響日後男嬰嘅生計[5]。其後男嬰父母唔滿賠償金額過低而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於2014年2月19日將賠償額提高至51萬港元[6]。其後男童父母聲稱受事件打擊分別患上適應障礙和抑郁,再向陳以誠索償。2017年5月8日,高等法院頒令陳以誠需向父母及男童賠償合共約140萬港元[7]。2018年4月16日,香港醫務委員會裁定陳以誠2項專業失德罪成,各判罰停牌3個月,分期執行,合共停牌半年。辯方律師形容事件系陳職業生涯中嘅一個瑕疵和污點,佢對事件感到悔恨及悲傷[8][9]

及後,佢進行上訴。上訴庭認為醫委會喺裁決時並冇處理陳所提出嘅疑點,認為其2項專業失德定罪唔穩當[10]

參考

編輯
  1. 2009-2010年度師友計畫:尋校友成長路密中學校友會。2009年12月。原先內容歸檔喺2018-05-03。喺2018-05-02搵到
  2. 陳以誠醫生 Dr. CHAN YEE SHING, ALVIN - 旺角診所 互聯網檔案館歸檔,歸檔日期2011年2月4號,. 香港醫生目錄
  3. 歌醫生遭索償千萬 官斥開價常誇張 - Yahoo! 新聞香港。原先內容歸檔喺2012-11-09。喺2012-11-08搵到
  4. 以誠兒歌背後的理想 - 醫藥人健康雜誌。原先內容歸檔喺2014-08-27。喺2011-09-01搵到
  5. 累BB切指 陳以誠賠31萬 互聯網檔案館歸檔,歸檔日期2016年1月30號,. 2012年11月21日,蘋果日報
  6. 上訴庭令陳以誠賠償增至51萬 互聯網檔案館歸檔,歸檔日期2016年1月29號,. 2012年2月19日,頭條日報
  7. 歌醫生陳以誠治男嬰手指疏忽 令男嬰父母抑鬱 須賠償140萬。香港01。喺2017-05-08搵到
  8. 以誠案理不當致男嬰手指壞死 醫委會判停牌半年。香港01。2018-04-16。
  9. 醫陳以誠專業失德累14月嬰手指壞死 除牌半年。頭條日報。2018-04-16。原著喺2018-05-03歸檔。喺2018-05-02搵到 {{cite web}}: Unknown parameter |dead-url= ignored (|url-status= suggested) (help)
  10. 訴得直 陳以誠脫兩失德罪方日報 (香港中文)。原著喺2021-10-27歸檔。喺2021-10-26搵到 {{cite web}}: Unknown parameter |dead-url= ignored (|url-status= suggested) (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