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英文: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係香港法律職業組織,發出法律執業證書畀會員,成員由香港事務律師組成,嚮1907年成立有限公司,目的係保護會員職業地位同利益[1]。
2009年9月,香港律師會下面嘅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有12個資深律師會員,打算集體拒絕接刑事法援個案1個月。委員會主席熊運信認為刑事法援個案每個鐘頭收600蚊太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