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娼香港1930年代初推行嘅一項政策,分兩階段唔畀妓女做生意。

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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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由於宗主國英國逼令喺佢所有屬地落實禁娼政策,時任香港總督貝璐宣佈,嗰年6月30號之後,所有西洋娼妓唔可以再做生意。不過由於華人娼妓嘅人數有成一萬,即時停業會對社會造成好大嘅衝擊,所以設置三年寬限期,期間原先領咗牌嘅妓女仍可做生意,但唔再發出新牌照,到1935年6月30號之後,正式全面禁娼,石塘嘴等地嘅妓寨全部執笠。[1]

用呢件事做背景嘅影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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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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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35年香港全面禁娼 石塘嘴風流地成歷史原著喺2015年7月4號歸檔。喺2015年9月11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