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香港)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英文Court of First Instance of the High Court of Hong Kong),簡稱原訟法庭原訟庭英文Court of First Instance),係香港高等法院嘅一部分。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of the High Court
創立時間1844年
司法管轄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
地址 香港香港島金鐘金鐘道38號
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設立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上訴法院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法官人數27
網址http://www.judiciary.gov.hk

原訟法庭係香港最高級嘅原訟法院,對民事案件同埋刑事案件都有無限嘅司法管轄權,所以原訟法庭好多時候都係審理一啲最嚴重嘅罪行,例如謀殺、誤殺、強姦、綁架、行劫、販運毒品同埋香港國安法嘅罪行等等[1]。除咗涉及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或外交呢啲國家行為之外,原訟法庭可以聆訊香港任何嘅刑事訴訟[2]。至於民事索償方面,原訟法庭只會處理金額大過港幣一百萬蚊的案件;佢亦都會處理來自裁判法院、小額錢債審裁處、淫亂物品審裁處、勞資審裁處同埋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嘅上訴案件[1]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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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1.1 港司法機構 - 司法機構簡介www.judiciary.hk原著喺2022-06-07歸檔。喺2022-05-03搵到
  2. 本法 - 基本法 - 第四章 (TC)www.basiclaw.gov.hk原著喺2021-09-05歸檔。喺2022-05-03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