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掛名嘅虛位國家代表
  提示:呢篇文講嘅唔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簡稱「國家主席」,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掛名嘅虛位國家元首,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職責係代表中國從事外交活動,呢個位本身冇實權,得名譽性同象徵性,而家由中共總書記軍委主席兼任先至掌握權力[1]。中國國家主席喺1954年開始設立,曾經出缺同廢除長達15年,重新設立之後由中共元老總書記先後出任。歷史上,國家主席冇出現多過一個候選人,而呢個候選人實際上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名,任期5年,1982年至2018年嘅憲法規定最多連任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

呢篇文係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同政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最高領導人 / 國家元首
習李體制 / 李克強政府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地方行政區
統一戰線

民主黨派
選舉
睇埋
一國兩制
香港政治 / 澳門政治
兩岸關係
中華民國政治 / 台灣政治

類:國政 • Portal:政治
睇吓  討論  編輯  

中國國家主席喺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開始設立,前身係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間,國家主席劉少奇被打倒後呢個職務懸空,由國家副主席董必武同埋宋慶齡兩個人代理。之後黨主席毛澤東想廢咗國家主席呢個位,同反對嘅副主席林彪爆發「國家主席存廢之爭」。到咗1975年第四屆全國人大修憲廢除國家主席同副主席,1982年第四部憲法又有返,第二年由中共元老李先念喺1983年當選。而家國家主席係習近平,佢喺2013年3月嘅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上面首次當選,之後喺2018年3月修憲廢除連任限制,再喺2023年3月破紀錄開始第三個任期,係任期最長嘅國家主席[2]

從實權到虛位元首

編輯
内文:虛位元首
 
國家主席唔領導任何國家機關,唔負責實際工作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主席主持最高國務會議兼任國防委員會主席,有行政權同名義上嘅軍權,屬於有實權嘅職務。1982年訂嘅第四部憲法雖然重新設立國家主席職位,不過大幅削減主席嘅職權。憲法第三章第二節規定:「根據全國人大同佢嘅常委會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同埋國務院人員、特赦、宣布緊急狀態、動員、授國家勳章;代表中國做國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派遣同叫返駐外國全權代表,批准同埋廢除國際條約同埋重要協定。冇咗獨立嘅權力,而名義上嘅兵權就畀咗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

而家國家主席冇實權,係「虛位元首」,只係國家最高代表,同埋全國人大同常委會嘅發布機。不過自從江澤民開始,由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兼任,通過黨軍最高領導人兼任又成為咗實權元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係中國嘅代表,對外交往上面領導人一般會用國家主席嘅身份,對內多數用總書記身份,對軍隊就用軍委主席身份。

黨內排名高低變化

編輯

因為做緊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黨主席),所以毛澤東做國家主席嗰陣喺黨內嘅排名係首位。到1959年劉少奇接國家主席嗰時,佢係排名第一嘅中共中央副主席,黨內地位僅次於黨主席毛澤東名列第二。文化大革命爆發之後,劉少奇嘅排名跌到落第八,跟住被開除出黨。李先念做國家主席嗰陣,喺中央政治局常委入面排名第五,甚至排喺國務院總理後面。到咗楊尚昆做國家主席嗰時,佢冇入到政治局常委會,但係同其他領導人同時列席就排名第三,僅次於總書記趙紫陽同軍委主席鄧小平。從1993年江澤民中共中央總書記身份兼任國家主席開始,國家主席喺事隔34年之後再次排名黨內首位。

歷任中國國家主席

編輯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編輯
  1. 毛澤東(1954年9月-1959年4月)
  2. 劉少奇(1959年4月-1968年10月)
  3. 李先念(1983年6月-1988年4月)
  4. 楊尚昆(1988年4月-1993年3月)
  5. 江澤民(1993年3月-2003年3月)
  6. 胡錦濤(2003年3月-2013年3月)
  7. 習近平(2013年3月-至今)
  1. 中國憲法第62條
  2. 彭耀祖/整理報導韓瑩 (2023-03-11)。2952全票通過 習近平連做3任中國國家主席 | 公視新聞網 PNN視新聞網 PNN。原先內容歸檔喺2023-03-14。喺2023-03-14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