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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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建築工程(Unauthorized Building Works, UBW,俗稱僭建[1][2][3]),中國大陸同臺灣就叫做違章建築(簡稱違建),係指所有未獲審批而私自非法將建築改裝,加蓋附加建物、更動承重牆或加挖地下室等,有違相關建築物法例,甚至危害原本力學平衡,導致人造危樓都屬於僭建。
監管部門
編輯例子
編輯事件
編輯- 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法庭就2016年11月23日判兩名被告入獄2個月,緩刑2年,同罰款合共14.94萬港元。
參考
編輯- ↑ 〈屋宇署:違建工程〉。原著喺2017年12月13號歸檔。喺2017年10月28號搵到。
- ↑ 〈屋宇署:物業無僭建,安居又放心〉 (PDF)。原著 (PDF)喺2017年4月21號歸檔。喺2017年10月28號搵到。
- ↑ 〈屋宇署:什麼是僭建物〉 (PDF)。原著 (PDF)喺2017年5月19號歸檔。喺2017年10月28號搵到。
- ↑ 村屋僭建拒清拆 兩業主緩刑再犯囚2個月3周 東方日報 10月25日